党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党务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一项重要制度。
一、公开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凡属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进行公开。主要包括:
(一)党组织基本情况。党组织设置及工作职责,支部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二)党组织决议及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工作部署情况;党组织重要决议和安排;党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三)党组织日常工作情况。党组织落实基本工作制度,如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表彰奖励,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党组织制定的工作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四)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等。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信息公开栏张贴、校内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内容相适应,基本情况、工作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