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河南省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为提高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扎实推进我校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现就我校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本次全校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摸清校属各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底数和正版软件需求情况,规范软件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正版软件管理,推进学校软件正版工作。
二、排查范围
校属各单位在校内所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终端所安装的软件的使用情况和需求情况,重点是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三、排查工作内容
1.软件自查工作。各单位组织所属人员下载正版软件检查工具(附件1),按照正版软件检查工具使用方法(附件2)生成《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检查表》。然后依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软件使用明细表》(其中:计算机MAC地址查询方法可参照附件3),经汇总形成本单位《软件使用明细表》(附件4)和《软件使用汇总表》(附件5)。
2.建立软件台账。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对学校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的要求,校属各单位必须建立正版软件使用台账,确实摸清本单位正版软件使用底数,将本单位购买在用的正版软件详细信息统计形成《软件使用明细表》和《软件使用汇总表》,并安排专人每年11月底进行更新。
3.填报使用需求。校属各单位须统计到本单位所属的每一台在用的计算机,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教职工使用习惯,填报《正版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附件6)。
四、工作要求
1.软件正版化工作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有助于单位和个人知识产权保护,减少学校信息安全隐患,请各单位领导和老师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统计正版软件使用需求,规范建立单位正版软件使用台账。
2.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8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正版软件使用明细表》《正版软件使用汇总表》和《正版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电子版发至xxhbgs@haf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留存本单位,另一份报送至信息化办公室:龙子湖校区报送至启慧楼166办公室,象湖校区报送至真知楼610办公室。
各单位如在自查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信息化办公室:
龙子湖校区联系人:荣老师,电话:0371-69303800;
象湖校区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371-85305353。
附件:
1.正版软件检查工具
2.正版软件检查工具使用方法
3.计算机MAC地址查询方法
4.《软件使用情况明细表》
5.《软件使用情况汇总表》
6.《正版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8日